为了加强航道管理,保障航道安全畅通,发挥航道在交通运输中的重要作用,苏州市政府于2010年1月14日发布政府规章《苏州市航道管理办法》,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该《办法》一经发布,张家港市航道管理处不等不靠,迅速采取行动,多渠道多形式掀起了宣贯高潮:
一是细化宣传方案。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,结合单位工作实际,制定行之有效的宣贯实施方案,确保宣贯工作步步落实。
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《办法》进行深入学习、讨论,确保全处职工都能熟悉掌握办法内容,领会其实质,保证《办法》的贯彻落实工作顺利展开。
三是全方位、多角度开展《办法》宣传活动。通过悬挂宣传横幅、制作流动板报以及利用电台、报纸、网络媒体、短信呼等方式大力宣传《办法》,提高船户、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对《办法》的知晓率,从而有效推进《办法》的深入贯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