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日,《苏州市航道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。为了让广大船户、企业更好地了解《办法》,促进《办法》深入贯彻实施,张家港市航道处组织一线执法骨干分别赴锦丰华尔润、华昌等货源集散地、沿河码头、临河企业开展了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。通过分发宣传资料、与船户和业主现场交流等方式,就一些新增和修改的条款作出了适当解释,使管理相对人对航道规划管理、船舶超航道等级航行等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,提高了遵守航道法律法规的意识。 截至目前,该处共悬挂横幅7条,张贴宣传标语20条,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,举办现场咨询2次,送法上航5次,迅速推开了《办法》的宣贯落实工作。 |